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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为教职工开通电子邮箱服务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5-18

 

各院、部(处):

为满足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和办公中对电子邮箱的使用需求,我校已为每位职工分配了学校电子邮箱,邮箱以职工的一卡通号注册。如需添加邮箱别名或其他事宜,请及时联系党委宣传统战部网络中心。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8年5月18日

 

附件1:邮箱使用说明

附件2:邮箱使用协议

 

附件1邮箱使用说明

一、邮箱登陆说明

1.网页版入口

⑴邮箱服务地址http://mail.syphu.edu.cn

⑵登录学校首页,点击页面底部的“邮件服务”栏目进行访问。

适用终端为PC、iPAD和手机等移动终端。暂不提供SSL数字证书等服务。

2.客户端登录

使用Outlook Express、Foxmail等客户端的用户,下面配置或请参照邮件系统页面上的“帮助中心”。

⑴收件服务器配置:

POP3:mail.syphu.edu.cn 端口:110

IMAP:mail.syphu.edu.cn 端口:143(推荐使用)

⑵发件服务器配置:

SMTP:mail.syphu.edu.cn 端口:25

⑶暂不提供SSL数字证书等服务;

3.手机内置邮箱参数配置同上,收件服务器建议选择IMAP方式。

4.手机APP访问访问邮箱:请在PC端打开邮件系统登录页面,扫描该页面右下角处的二维码下载APP。

二、用户名和密码

1.有一卡通帐号的教职工,首次登陆的用户名及密码均为一卡通号码,首次登陆请使用PC机,如不能登录,请联系网络中心;

2.无一卡通帐号的老师,请咨询网络中心。

3.密码更改:

(1)用户首次登录须使用PC机,须强制更改密码,密码强度请参照页面提示;

(2)以后再修改密码时,可以登录网页版邮箱修改,密码设置路径:头像(左上角)-个人设置-邮箱密码。

4.忘记密码:用户首次登录网页版邮件系统后,请设置密码保护(生日、密保问题),同时须下载安装邮箱APP。忘记密码时,请通过邮箱APP找回密码。

三、别名申请

1.别名含义:用户邮箱的其他名称,用户可以将别名邮箱发给对方。

:某一用户的注册邮箱地址为404030000@syphu.edu.cn,其邮箱别名可设置为:用户姓名全拼@syphu.edu.cn 。

2.别名申请:推荐使用姓名全拼或姓名简拼作为别名。请登录下载页面http://www.syphu.edu.cn/index/jg/xysw/wlfw.htm,点击“邮箱别名申请表”下载,填表结束后,请将表格发送至邮箱noc@syphu.edu.cn

3.如遇用户别名重名,管理员以能区分用户身份为准进行分配。

四、邮箱销户

请教职工持一卡通等能识别身份的证件,到网络中心办理销户。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3520043(南校区);23986072 (校本部)

附件2邮箱服务协议

1.用户对学校邮件服务条款的接受

学校提供的邮件服务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执行。本服务条款所称的用户是指完全同意所有条款和规则并完成注册程序而使用学校邮件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用户。用户必须接受以下条款和规则,才能正式使用校内邮箱。

2.服务条款的变更

学校有权对服务条款进行修改变更,一旦发生服务条款的变更,学校将正式通知提示修改的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服务条款的变更,可以主动取消已经获得的邮件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学校邮件服务,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服务条款的变更。

3.服务说明

(1)学校运用已正式获得的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包括今后增加或强化服务内容的任何功能,均无条件地适用本服务条款。

(2)用户本人对邮件服务的使用自行承担风险。学校会尽力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全力保障邮件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3)使用本服务的用户必须:

a.自行配备进入互联网所必需的设备;

b.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最新的用户个人信息资料,若用户信息资料有了变化,必须及时更新以符合学校要求;

c.若用户提供的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信息资料,学校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邮件服务,并视情况拒绝当时或以后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一部分。

(4)用户如有重要邮箱信件,请下载到本地计算机保存,不要在邮件服务器内保留自己认为重要的邮件。

(5)若用户半年内未经任何形式使用自己的邮箱,学校邮件系统将确认为用户邮箱内的信件为过期信件,将被清除,同时删除该用户邮箱。

4.用户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

(1)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任何情况下,若用户的行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管理员可以在事先不通知的用户的情况下终止向该用户提供邮件服务。

(2)用户应了解国际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同时应特别注意遵守当地所有有关法律法规。

5.用户隐私权制度

学校不会未经合法用户授权而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学校中的非公开内容。下列特殊情况除外:

a.有关法律规定或学校合法服务程序规定内的需要;

b.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其他用户及公众权益需要;

6.用户合法名称、密码的安全保障

(1)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即成为学校的合法用户。用户有义务保证自己密码和用户名的安全。用户对利用自己密码和用户名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应负全部责任,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将由用户自行承担。

(2)用户自己的密码和用户名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用户应立即通知管理员暂停其邮箱帐号,并交由学校处理,如发生触及法律及国家安全或其他重要事项,将转交给上层主管机构或相关部门处理。用户在每次连线结束后,应及时注销帐号退出邮件系统,以免被盗用。

7.用户邮箱功能

学校为每位注册用户提供1GB的邮箱使用空间,提供大邮件中转站服务,个人网盘服务、企业网盘服务、邮件阅后即焚、邮件召回、会议与议程、全文搜索、邮件会话、反垃圾邮件、反病毒邮件、邮件APP、手机网页邮件、全密码保护和加密等功能性服务,详情请见邮件服务的“帮助中心”。

8.禁止用户利用邮件服务从事以下行为:

(1)传送任何非法、有害、胁迫、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诽谤、淫秽、侵害他人隐私、种族歧视或其他另人不愉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

(2)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

(3)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的行为。

(4)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学校所传送的行为。

(5)将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机密资料)进行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的行为。

(6)将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的行为。

(7)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的行为。

(8)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的行为。

(9)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本服务网络使用之规定的行为。

(10)无论是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的行为。

(11)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的行为。

(12)对于经由本服务而传送的内容,学校不保证前述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用户在接受本服务时,有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的内容。在任何情况下,学校均不对任何内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内容发生任何错误或纰漏以及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学校有权(但无义务)自行拒绝或删除经由本服务提供的任何内容。用户使用上述内容,应自行承担风险。

(13)学校有权利在下述情况下,对内容进行保存或披露:

a.法律程序所规定;

b.本服务条款规定;

c.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

d.为保护学校、其使用者及社会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

e.学校认为其他有必要的情况。

9.用户不得将个人邮件服务进行出售、出借、出租或用作其他商业和个人用途。

10.免责声明

(1)学校有权改善或更正本服务任何部分之任何疏漏、错误。

(2)学校提供的邮箱服务会保证大部分用户的正常使用要求。

(3)学校会全力保证本服务正常安全可靠的运行。

(4)通过本服务取得的任何资料的可靠性,由用户自己验证;

(6)通过本服务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料和服务,非因本服务故障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承担;

11.服务的修改和终止

(1)学校有权暂时或者永久地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本服务的任何一部分)。

(2)学校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权终止非法用户使用本服务,有权取证、删除和转移非法用户存储和发布在本服务的内容。

12.通知方式

服务条款的修改或其他事项变更时,学校会向用户发出正式通知,采用电子邮件或页面公告形式。

13.本服务条款和学校的其他服务条款构成完整的协议。

14.法律的适用和管辖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的争议提交学校或辽宁省仲裁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